在正常情形之下,当两口子分别久居达到了两年并且已经向法庭发起了第二次
诉讼请求离婚时,审判机构做出同意离婚的裁定的可能性较高,但并不是绝对如此。
实际上,决定是否允许离婚的关键在于证实夫妻之间感情已经彻底破裂。
常年分别生活两年确实经常被视作是夫妻感情走到尽头的显著迹象之一。
然而,法院同样需要进行全面考量,如导致
分居的具体原因、以及
当事人双方是否表现出想要修复关系以及为此付出实际努力等方面的状况。
假如您能够提供充足的
证据来证明分居的真实性以及夫妻间感情确实已经破裂,例如分居期间的
居住证明、双方交流的相关记录等等,那么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将会得到进一步提升。
然而,最终的裁决结果仍然要由法院根据所有案件的证据和事实进行综合评估后才能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