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在
胜诉之后,法院开始
执行程序一般流程如下:首先,胜诉的一方需要向本院提出
强制执行的申请,并且向法院
递交申请书以及与其相关的
证据材料。
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后,法院会对
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了解,包括但不限于审查被执行人在各个银行的储蓄账户资金情况、房地产、
机动车等等各类资产。
若在此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拥有可以用于执行的财产,法院将依照法律规定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性手段来保全这些财产,继而通过拍卖或者出售这些资产来实现
申请执行人所享有的债权。
针对那些诸如金钱
债务这样的标定类型的
执行案件,法院将会直接从被执行人的相关账户上扣除应付款项。
然而如果被执行人未能向法院提交任何可以执行的财产信息,法院甚至有可能采取对其实施严厉的经济制裁措施,如限高消费、将其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方式,以此来促使其积极履行债务责任。
此外,申请执行人亦负有提供被执行人员涉嫌隐瞒的有关财产、财务线索的义务,为法院有效推动执行工作起到积极作用。
总的看来,执行程序的设立与实施,其根本目的在于
保证和维护胜诉
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