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常规程序,男方提起
诉讼离婚之后,法院通常会在接到
立案申请后的第五个工作日之内将
起诉状副本
递交至女方手中。
当女方接收到起诉状副本的那一刻起,她有十五天的时间来准备并提交
答辩状。
在收到答辩状之后,法院会尽速安排送达
传票以确定开庭日期,通常情况下,女方会在一到两个月内收到传票。
然而,实际收到传票的时间可能会因为诸多因素而有所延迟,例如法院所受理的案件数量、送达方式等等。
如果能够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顺利完成送达过程,那么所需时间可能会相应缩短;反之,如果需要进行公告送达,那么时间就会相对延长,
公告期间一般设定为六十天。
至于具体的送达时间,还需要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当地法院的工作流程来综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