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在陷入欠款困境并选择
离婚这一行为在法律上的效力必须进行细致分析。
就离婚本身而言,无疑具备
法律效力;然而,对于
债务的承担问题,我们则需将其区分为夫妻二人应当共同承担的
夫妻共同债务与应当由个体承担的
个人债务。
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在离婚之后,双方仍然有义务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债权人有权向其中任意一方索取全部债权。
而所谓的
共同债务,通常是指为了维持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共同参与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所产生的债务。
至于一方的个人债务,那么在离婚之后,便应由该方独立承担偿还责任。
举例来说,倘若某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筹集资金从事商业经营活动,且其所得收益确实没有用于共同生活所需,那么由此产生的债务便属于该方的个人债务。
总的来说,夫妻在欠债之后选择离婚并不足以完全规避债务的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