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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哪些属于个人财产所有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所确立的原则,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配偶中的任意一方所拥有的个人财产范畴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在结婚前夕即已经获得的财产,如婚前个人购置的不动产;其次是因为遭受人身伤害而依法得到的赔偿或补偿款项;第三类则是按照遗嘱赠与合同约定明确赠予给特定一方的遗产或礼品财物;此外,单方专门使用的日常生活用品也在此列;最后,尚未定论应属何人的其他私人财产也将被视为单独所有者的个人资产之一。
举例来说,若某人为单身状态下购入房产,即便在缔结婚约后,此房产仍然可以被视为其个人财产。
然而,如果在婚后对该房产进行了大规模的装修、改造以及增值等行为,那么增值部分很有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值得警醒的是,判定任何一项财产是否为个人资产,必须结合实际情境和相关证据进行深入考察。
对于那些在财产分配上遇到了困惑与争执的人士,更需要积极收集和锁定证据,以此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最新修订:2024-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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