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法律中关于
强制执行的条款及其措施琳琅满目、丰富多彩,以下是最为典型且重要的几项:1. 向其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出具书面通知书,命令其从
当事人账户中直接划拨相应数额的款项用于缴纳应当缴纳的税款;2. 对当事人拥有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各类商品、货物或其他资产进行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变卖,并将拍卖或变卖所得用以抵偿所欠税款。
然而,实施这些
强制执行措施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遵循严谨的法定程序。
首先,税务机关应当先给予当事人一定的期限要求其按时足额地缴纳应纳税款,若
逾期仍未履行义务,方能启动
强制执行程序。
在执行过程中,我们会充分尊重并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例如对被扣押、查封的财产进行妥善保管,依法进行拍卖、变卖等操作。
同时,如果纳税人对于强制执行措施持有异议,他们有权利依法提出
行政复议申请或提起
行政诉讼。
但是,在税款尚未完全缴清之前,强制执行措施不会因此而暂停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