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立法中所规定的时限问题颇为复杂,具体可分为以下几类:针对公民个人所创作的艺术品,其发表权及
财产权的保护期限设定为自作者去世之日起延续五十年;若涉及到合作作品,则保护期限将截至最后一位作者离世后的第五十个自然年度的12月31日为止。
至于
法人或其他组织所拥有的作品以及职务作品,其发表权与财产权的保护期限则为五十年,同样以作品首次公开发表之后的第五十个自然年度的12月31日为截止日期。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对于电影作品以及采用类似摄制电影方式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等,其发表权与财产权的保护期限同样为五十年,且同样以作品首次公开发表之后的第五十个自然年度的12月31日为截止日期。
当保护
期限届满之时,该作品即自动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均有权自由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