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身
损害赔偿中,关于年限计算的规定因
赔偿项目之异而有所区别。
例如在
残疾赔偿金方面,从受害者指定残疾等级之日开始,期限将按照二十年标准进行计付。
然而,如果受伤害者年满六十周岁以上,那么其每增加一周岁,相应的年限便会缩短一年;若达到七十五周岁以上,则仅按照五年作为支付的年限周期。
至于
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方式,若受害者为未成年子女,则年限计算将于其年满十八周岁时终止。
同样地,如果受害者无法承担任何劳动能力,并未拥有其他人际关系资助其生活所需,那么其年限计算也将持续到二十年为止。
若是受害者超过六十周岁以上,其每增长一岁,相应的年限便会进一步减少;一旦年满七十五周岁以上,则仅按照五年作为支付的年限周期。
值得注意的是,具体的赔偿年限计算还需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
证据来加以确定。
另外,随着社会发展和司法实践的不断演变,法律可能会对相关规定进行必要的调整与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