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
诉讼费用应由
败诉方自行承担责任,但若
胜诉方自愿选择支付,这也是被法律所允许的。
对于那些部分获胜、部分失败的案件,人
民法院有权利根据案件的具体内容和实际情况,灵活地做出判决以决定涉事各方应各自承担的诉讼费用之比例。
对于经法官调解并达成共识的案件来说,诉讼费用的承担方式应由双方
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如无法协调一致,则由人民法院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进行最终裁决。
倘若原告主动撤回
诉讼请求,那么
案件受理费将由原告全额承担,且需按照减免后的标准进行收费。
然而在某些特定法律条款或书面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诉讼费用也有可能需要由除涉案各方之外的第三方进行承担。
总的来说,关于诉讼费用的承担问题并非固定不变,而是因每起案件的审判结果以及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之不同而有所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