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司法程序中,
判决书生效后若需启动
强制执行程序,其
有效期通常设定为两年。
值得注意的是,这两年的时限是从该法律文书所述的应然履行期间的最后一天开始计算得出。
若是法律文书上明确标注应分为若干部分进行履行的情况下,那么每一次的履行期限的最后一天亦应作为起始日期来判定此项时限;然而如果在法律文书中并无关于履行期间的明文规定,则应自该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开始计时。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若超出了法定的
申请执行时限提交申请至法院要求
强制执行,导致对方
当事人提出异议且由法院进行适当审查之后认定异议成立的话,将会做出裁定暂停该
执行程序。
因此,为了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强烈建议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法院提出
强制执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