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中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在
男女双方离婚之时,
彩礼以及三金是否应该返还则需要依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
首先,如若双方并未按照合法程序
办理结婚证书;其次,尽管已经成功办理了
结婚登证书,却从未真正拥有过共同生活的经历;再者,如果在婚前男方所支付的彩礼使女方的生活陷入困窘,那么在这种情形下,
离婚时彩礼就必须予以退还。
而关于三金这一部分,若法院认为它属于彩礼的组成部分,那自然也将适用上述有关彩礼退返的法律规定。
然而,假如三金是在
婚姻存续期间由男方向女方赠送,并且没有明示这个礼物仅仅是赠送给某一方的,这部分财产很有可能会被视为
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离婚时是需要适当地进行分配的。
总而言之,是否要
退还彩礼和三金,需要考虑众多的因素,比如婚姻持续的时间长度、双方在婚姻过程中的过失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