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工、销售或者贮存环节中出现异物的食品,
消费者拥有绝对的权利向供应商提出索赔。
依据我国《
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消费者可以依据所受得的损害程度,请求
赔偿相当于购物价格10倍的法定赔偿款,或者以消费者实际蒙受的
经济损失为准,申请获得同等数额3倍的赔偿款;若上述两种方式得到的赔偿总额都低于人民币1000元整,则赔偿额度就应确定为人民币1000元整。
首先,对于已经发现的食品中的异物,消费者应当妥善保存相关
证据,例如,受影响的食品及其包装、购物小票、发票等资料。
随后,消费者应尝试通过与销售商或制造商进行友好协商来解决问题,如若协商无果,消费者也可以选择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者直接
向法院提起诉讼以寻求公正。
若涉及到人身健康方面的损害,比如说因为摄入了卫生质量不合格的食品而引发疾病就医,那么还可以进一步索赔
医疗费、
护理费、
交通费等为了治疗及康复所投入的合规成本,以及由于耽
误工作时间而导致的收入亏损。
总而言之,作为消费者,我们应该善用法律赋予我们的保护自己权益的手段,以争取正义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