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经营者在遭受
人身损害后所产生的
误工费的计算与
赔偿问题,普遍采用以下方面作为指导性方针:
首先是误工费的具体数额取决于受害者的误工时间以及其收入水平;
其次,误工时间应当依据
受害人就医过程中的
医疗机构所开具的相关医学证明予以确认;
最后,如果受害人因为身体残疾而导致长期无法工作,那么误工时间可以计算到
伤残鉴定前的
最后一个工作日。
关于个体经营者的收入情况,由于其收入来源较为复杂且难以像固定
工资那样有明确的证明文件,因此,一般而言,如果能够提供税务部门开具的纳税证明来反映其真实的收入水平,则可以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进行计算。
然而,如果无法提供此类证明,也可以参考受诉法院所在地区同行业或相似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标准进行计算。
总的来说,当个体经营者要求赔偿误工费时,他们应该尽可能地提供充足的
证据来证明自己的收入损失,以便争取到合理的
赔偿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