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在大部分情况下,关于
子女抚养费的增加请求所引发的
律师费用往往是由聘请该律师的一方自行承担。
然而,亦有一些例外情况需要特别关注。
比如,若双方在
离婚时已经在协议中就律师费用的分担方式进行了明确约定;抑或是在相关
诉讼程序中,由法院依据个案实际情况,认定由
败诉方向
胜诉方承担部分甚至全部的律师费用为合理之举。
然而,综合来看,大多数情况下,我们仍然坚持“谁聘请谁付费”的基本原则。
这主要是由于律师服务作为
当事人自主选择的一种法律服务消费行为,其费用理应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在决定聘请律师之前,务必与律师进行充分的沟通,了解并确认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等细节问题,从而避免因费用问题而导致的不必要纷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