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非法拘禁行为在何种情形下可以获得免于检控之决议,其
适用范围主要包含以下六类:
首先,若
犯罪情节较轻,对社会危害程度有限,在认定为不构成
犯罪的前提下,将不会予以
起诉;
其次,当罪犯涉嫌的
犯罪活动超越了法定的
追溯期时;第三,根据特定的赦令所给予的宽恕而使罪犯免除了
刑事处罚;第四,依据
刑法规定,仅能通过
受害人提出诉讼请求或撤回告诉才能受理的犯罪事件中,如未提起
诉讼或撤回告诉,则无法进行起诉;第五,在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身亡的情况下,也无法进行起诉;
最后,其他法律条款所规定的情形,例如,犯罪嫌疑人系初次犯罪,犯案偶然,具有
自首、
立功表现,同时承认
犯罪事实并愿意接受惩罚,积极
赔偿受害者损失,得到受害者的理解与原谅等等,这些都可能成为检察机关在进行全面调研和综合考虑之后,给予罪犯不予起诉的参考标准。
然而,最终是否拒绝起诉,必须在充分考虑所有案件相关因素以及各项
证据的基础上,由检察机关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审查和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