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次交通事故后的伤情评估中,我们需要按照严格的程序进行:首先,在患病者出院并完成康复过程之后,诉求方需要向具备合法资质的鉴定机构
递交伤残鉴定申请。
此类鉴定机构会根据我国颁布的《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等相关
法规条例,综合参考患者的
病历记录、医师开具的诊断证明书、各类医学影像检查报告以及实际生活所面临的身体功能障碍状况等多方面因素,全面展开评定工作。
这其中着重关注的便是伤势对诸多器官生理机能产生的负面影响,包含了肢体运动能力、感觉知觉感受器、认知思维能力以及精神心理状态等多个层面。
例如,肢体部分或全部丧失、关节活动范围严重受限、颅脑损伤引发的智力和精神障碍等等。
值得强调的是,每种类型的损伤及其严重程度都将对应着特定的
伤残等级。
一般而言,伤残等级从一级(最为严重)至十级(相对较轻)依次排列。
最后的评定结果应当以具有权威性的
司法鉴定机构所出具的正式报告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