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误工费用的核算问题,其实并非是每日均摊固
定金额,而需依照被
侵权者的经济收益状况进行核定。
若被侵权者有固定收入来源,则应以实际损失的收入为准来计算误工费;若无固定收入,将要根据其近三年来的平均收入水平进行计算;若被侵权者无法提供
证据证明其近三年来的平均收入水平,便可以参照被告方所在地区与之相同或相似行业上一年度
从业人员的平均
工资作为依据。
然而,在马鞍山这座城市,具体的标准会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如行业类型、职业特性等等。
通常情况下,我们可以参考当地相关统计机构发布的数据以及法院以往的判决事例。
请问您能否向我详细介绍一下被侵权者的工作状况呢?这样我才能为您提供更为精确的估算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