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金融诈骗辩护专题 > 借钱不还可以告对方欺诈吗

借钱不还可以告对方欺诈吗

普通情况下,借债不还更准确地说应被视为普通商事活动中所引发的债务争议,而非明显的诈骗行为。
诈骗,严格讲来在法律体系内需要具备明确的恶意性,包含对事实真相进行不实陈述或者故意隐瞒、以及以非法掌控他人财产为主要目的等要素。
简而言之,仅凭借贷人未能按时足额归还欠款这一单一现象,如果我们无法从全方位获取足够且确实的证据来证明债权人在借贷行为发生时就已经存在着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意图和诈骗的具体行为,那么将其划定为诈骗是相当困难的。
然而,如果债权人在借贷过程中提供了未经证实的信息,或者故意掩盖自己真实的财务状况或者借款的实际用途等重要信息,从而使贷款人产生误解并基于此做出了错误的决策,并且债权人拒绝履行还款义务。
那么这种情况在某些方面来看,可能会被认为构成了诈骗。
针对此类情况,你有权首先尝试通过与债务人进行友好磋商,请求其尽快偿付出资款项;若这种方式效果不佳,你可以按照程序,着手搜集相关的证据资料,例如借贷合同、资金付款凭证、交流沟通记录等等,进而向司法机关提出民事诉讼请求,要求债务人按照约定来归还借款。
最新修订:2024-10-07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