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般的民事
欠款纠纷案件中,法庭通常并不会主动对
当事人以外的人员进行开庭通知,包括其家人。
在此类民事
司法程序中,法院的通知主要面向案件相关的直接涉案方,也就是原告以及被告本人。
然而,倘若被告在
递交至法院的
送达地址确认书中明确填写了其
家属的联系信息,或者被告通过书面授权的形式,指定其家属作为
诉讼代理人参与该案件的审理过程,那么法院便有可能会向其家属发出开庭通知。
值得我们格外关注和重视的是,法院之所以会发出通知,根本目的在于确保案件的各方当事人均能及时获悉开庭的具体日期、时间及地点等重要信息,从而有效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如果当事人未能按照通知要求准时出席庭审,并且事先没有提出相应的延期申请,那么他们很可能会因此而面临一些不利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