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在交通事故中负有同等责任的状况,关于
医疗费用的计算通常遵循如下基本准则,换言之简化分析模型为数学模型。
首先,由交强险的双方向责任限额范围内对受害方予以
赔偿方面的责任义务;当在此基础上,还有超出交强险责任限额的医疗费用出现时,则双方就此按照各占比为 50%的方式来承担相应责任。
假设在上述条件下总的医疗费用为 A 单位人民币,而交强险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 B 单位人民币。
此时,若 A 单元人民币能够满足等于甚至略高于 B 单位人民币,那么就意味着通过交强险的全额赔付,可以完全覆盖伤者所需的全部医疗费用;反之,即便 A 单位人民币超过 B 单位人民币,只要不超过 B+(A-B)的限额,即(A-B)款项,仍可由交强险进行全部赔偿,而超过这一金额的部分将被视为超出交强险的保障范围,须由双方分别以各占 50%的比例负担。
值得一提的是,具体的
赔偿金额最终还要受限于患者所享受的
医保政策范围与整个治疗过程中的合理性判断,并且可能因存在商业保险,而需要根据保单条款的约定另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