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案件的
诉讼费用(又被称为
案件受理费)是由提
起诉讼的原告方预先支付的。
然而,这笔费用的最终
责任人取决于整个案件的审判结果,无论是
胜诉还是
败诉。
若原告成功赢得官司,那么通常情况下应由被告负责承担相应的诉讼费用;如果原被告双方各自取得了部分胜利或失败,法院将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双方共同负担诉讼费用的比例。
另外,如果案件以调解方式得以解决,诉讼费用的承担需经过双方的友好协商,如协商无果,则由法院作出裁决。
值得注意的是,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例如原告主动撤销
诉讼请求,那么受理费就需要原告自行承担,但是可以享受减半收费的优惠政策。
至于
驳回起诉、不予受理等情况,受理费仍需由原告承担。
总的来说,诉讼费用的承担遵循着“谁败诉谁承担”的基本原则,但同时也存在着诸多具体的规定和考虑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