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
贪污受贿所获得的财物属于
违法犯罪所得之范畴,不属于夫妇间的共有资产。
因此,在涉及到
离婚事宜的过程中,若妻子在知晓该笔资金为贪污受贿所获的前提下仍予以占有或使用,那么她便应该将此部分款项归还于丈夫。
按照法律
法规的相关规定,对于
情节严重的违法犯罪所得,国家有关部门有权有责地进行追缴。
如果妻子不能有效举证表明自己在贪污受贿行为发生期间并不知情,并且从未从中获益,那么她仍有可能面临被迫归还上述款项的境况。
然而,倘若妻子确实对此事毫不知情,且并未从中获得任何利益,那她则有机会免于被强制要求归还这部分财产。
然而,在此种情况下,她必须提供充足的
证据以证明自身的无辜以及未曾从违法活动中受益。
总体而言,在处理此类复杂问题时,我们应当通过全面考虑各方面的因素,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据材料进行严谨的判断与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