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而言,无法强加于
债务人子女身上要求其履行还债义务。
在法律界定与诠释里,
债务关系呈现出较为清晰和直接的相对性质,也就是说究竟是何人为借款之主体,则应由该人承担相应的还款职责额责任。
然而,除去某些特定法律状况外,例如债务人蓄意将自身资产转交给子女,从而对
债权人的应有权益造成侵害,在此种状况中,债权人有权依法采取措施撤销此项
资产转移行为,并追回相关财产,以满足原先的
借贷合同所规定的还款义务;再者,若债务人不幸离世后,其未成年子女成功
继承了部分或全部遗产,那么这些
未成年人需要承担从遗产限额之内的
债务清偿责任。
总的来说,在大多数普通情况下,不应以单纯而简便的方式要求债务人的未成年子女偿还借款,而是需要更为详细的分析与考虑是否存在上文提及的那些特殊法律情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