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致人死亡的事例中,尽管交强险可以在其责任范围内提供
赔偿,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保险公司有权利在赔偿之后向
侵权责任人进行索赔。
至于商业险种,却并不具备赔偿义务,具体原因在于酒后驾驶被划归为
保险合同条款中的除外事项之列。
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交强险的设立宗旨意在确保交通事故受害者能依法获得相应的赔偿。
然而,对于因酒后驾驶这种严重
违法行为所引发的
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则有权在事后向侵权
责任人进行追索。
总而言之,在涉及到酒后驾车致人死亡的案件中,我们无法寄希望于从商业险种那里寻求到赔偿。
尽管交强险有可能会率先支付部分款项,但其背后的实质性赔偿责任仍然全然落在
侵权负责人的肩头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