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常规的处理程序中,
交通事故认定书理当于法定时效内完成并予以公布。
然而,有鉴于某些特殊情况,延迟开具也是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例如,当事故发生地点非常复杂,带来了质量较高的调查取证作业需求;又或是由于涉及到审慎评估的状况,导致事故
责任人的确认变得困难,难以及时给出结果。
但是,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
法规对延展时限的限制,不得无期限拖延。
若交警部门无正当理由却故意拖延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那么民众是完全有权力向上
申诉或发起监督的行为。
一定要明白,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判定事故责任的关键
证据,影响着事故后期补偿以及责任界定等一系列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