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对
仲裁裁决持有异议者而言,其通常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寻求补救措施:
首先,他们可尝试向仲裁机构所在地区域的中级人
民法院提交
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
然而在这过程中需要特别留意,因为撤销仲裁裁决有着明确且严格的法定情形,例如仲裁协议的缺失或者
仲裁案件的事项超出了仲裁协议的约定,亦或因
仲裁委员会缺乏
管辖权等因素导致裁决的瑕疵。
其次,若符合特定必要条件,那么便有权向相应的人民法院提起
司法诉讼。
在此过程中,也须务必要了解到,并不是所有的仲裁裁决都具备
被起诉的资格,例如在劳动仲裁领域内,部分情况下允许
起诉,而对于那些一裁终局的案件,其则可能存在一些特定的限制条件。
无论如何,倘若您对仲裁裁决感到不满,您所选择的
救济途径需依具体的仲裁
类别以及个案的实际状况进行确定,并且必须一丝不苟地遵守相关法律规章及其程序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