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常的情况下,南京市的法院对跨地域进行
诉讼的案件,通常会提供网络开庭的服务以方便
当事人参与诉讼活动,然而这需要符合一些特定的前提条件。
其中的首要条件是,相应的
案件类型及具体情境必须适宜于通过互联网进行审判工作的展开。
其次,法院需要与涉案双方共同协商,并且必须
保证具备必要的网络技术条件来确保庭审得以如期进行,比如清晰稳定的视听信号传输、完备的
证据展示系统等等。
除此之外,法院还会结合案件的详尽复杂性、累积证据的状况以及各当事方的主观期望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的评估和权衡,最终决定是否采纳网络开庭的方式。
因此,如果您正面临相关的
诉讼纠纷,我们强烈建议您尽早与负责处理该案件的南京市法院取得联系,详细了解有关网络开庭的具体操作流程及其相关规定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