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结本次
执行程序并不存在固定的期限要求。
通常情况下,若法院已经充分地进行了财产调查工作,未能查明
被执行人拥有可以用来执行的财力资源;或者即使发现了部分财产,却无法对其进行妥善处理;同时,
申请执行人又无法提供明确、有效的财产线索,那么法院将会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但是在执行程序结束之后的五年时间内,法院将按照规定,每半年将利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检索。
若在此过程中发现了可被用于执行的财产信息,则法院将依据职责恢复相应的执行工作。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若申请执行人在执行程序终结之后的任意时刻内察觉到被执行人拥有可用以执行的财力资源,他们有权随时向法院提出
恢复执行的请求,并且此项申请不受申请执行的时效期间的任何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