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
借钱纠纷的情况下,发
起诉讼进行
立案时通常需要搜集并提交以下几项关键性的
证据材料:
1. 经过双方签字盖章并且载明借款关系明确、借款数额明确以及还款期限明确等重要条款的
借款合同或借据文件;
2. 能够证明款项已经实际支付给
借款人的转移资金的凭证,例如银行转账记录或者是清晰可辨的微信转账记录或是支付宝转账记录等等;
3. 与债主向借款人发出的
催款通知有关的相关证据,也就是能够详实地反映出债权方已经向
债务方提出清偿借款请求这一事实的相关信息,比如短消息记录、微信聊天记录等电子数据资料;
4. 关于债务方承认借贷债务真实存在且未逃脱法律责任的相关证据,例如在电话交谈过程中
债务人承认借款实情的录音档等。
然而我们需要格外注意的是,所有提出作为证据的材料都必须确保其具有充分的可信度、合
法规章性及彼此紧密相关性。
如果仅仅依靠借据收据来证明欠款事实,而忽略了那些可以从实质上说明资金已经交付给借款人的
物证,那么这样的证据清单或许无法为案件的胜利争取更多优势。
另外,提供的证据还应该遵守法律规定的形式并且收集途径合法,以防止出现证据不能被法庭认可的情况。
总而言之,提供的证据材料越丰富全面,
胜诉的可能性就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