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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不予起诉需要本人去签字吗

在检察院作出法院不起诉决定之后,通常需要当事人亲自前往签字确认。
这是司法诉讼过程中必不可少的环节之一。
不起诉决定书作为一份具备法律效应的文件,签字与否意味着您已经清楚地了解和认可了该项决定。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形之下,例如由于不可抗力因素或者其他合理原因导致当事人无法亲自到场签字,他们亦可选择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或者依照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操作。
值得强调的是,若您对于检察院所做出的不起诉决定持有异议,应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通过有效途径提出申诉,以保护自己的应有权益不受侵害。
最新修订:2024-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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