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买过程中不幸遭遇了过期食品问题时,您有权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的相关条款,依法提出维权索赔诉求。
首先,请妥善保存好相关的购物凭证以及所购买的过期食品实物作为
证据。
接下来,您需要与销售商进行积极的沟通和协商,以期达成
赔偿事宜。
在这种情况下,您有权主张获得商品价格十倍或损失三倍的赔偿款项;倘若实际的赔偿额低于一千元人民币,则该赔偿额度应当补足至一千元整。
当销售商对于上述赔偿诉求予以明确拒绝时,您可选择向当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投诉举报,由其介入展开深入调查并作出相应处理。
此外,您还可以直接向有
管辖权的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通过法律手段来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然而,在此过程中务必注意,索赔行为必须在合理且合法的范畴之内,切勿采取恶意索赔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