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涉及到通过售卖对商品进行
虚假标注的食品行为,有可能被认定为制造或销售假冒
伪劣商品的
刑事犯罪。
而在
量刑上,若销售总额在五万元人民币以上且不足二十万元时,那么被告人会面临二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处罚,并且同时还需承担向
消费者支付销售价格百分之五十以上但不超过其两倍价值的
罚金责任;若销售总额达到了二十万元人民币以上并且未满五十万元的情况下,则将面临在二至七年之间的有期徒刑处罚,同样需要承担向消费者支付销售价格百分之五十以上但不超过其两倍价值的罚金责任;如果销售总额已经达到五十万元人民币以上而且仍未达到二百万元的范围,那么被告人需要承受七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惩罚,并向消费者支付销售价格百分之五十以上但不超过其两倍价值的罚金责任;而当销售总额突破二百万元人民币的大关时,被告人将面临最高可判处十五年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的严厉
刑罚,同时也必须承担向消费者支付销售价格百分之五十以上但不超过其两倍价值的罚金或者是接受没收全部财产的
法律制裁。
然而,具体的量刑结果将会根据
犯罪的实际情况、
情节严重程度、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和
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悔过态度等多重因素进行全面的考量与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