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
仲裁裁决书
申请强制执行的
有效期为自仲裁裁决中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天开始计算,且该期限不得超过两年。
对于裁决决定采取分阶段履行的,其每次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亦应作为起算时间。
然而,如仲裁裁决并未明确规定履行期限者,则从仲裁裁决正式生效之日起便可作为计算起点。
倘若您未能在此上述规定的时效期内提交
强制执行申请,您将面临无法借助
强制执行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巨大风险。
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当仲裁裁决书获准生效且被告方尚未履行裁决所规定的义务时,务必尽快向具有
管辖权的人
民法院进行强制执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