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普通的事例中,当
借款人未能按期
偿还贷款之时,
担保人才会被要求负起连带应付责任。
换言之,原告的权益并不局限于对借款人的还款要求,他还能选择直接要求担保人为了满足债权而承担起还款的额外责任。
如果在信贷协议中所明确的有
担保方式以及担保范围等具体内容,那么担保人就需要在这些规定的范围内毫无保留地承担其相应的责任。
反之,若契约中没有其他相关免责或抵御条款,我们倾向于认为
保证是以
连带责任来界定的。
在代为偿还之后,担保人实际上拥有向借款人进行追索的合法权益。
然而,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担保行为本身存在着不小的风险。
因此,在决定是否提供担保之前,担保人有必要认真掌握并了解借款人的信用情况及
还贷能力。
与此同时,担保人还应该仔细审阅
担保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以便清楚明白自身的
权利和义务边界。
总而言之,身为担保人肩上这副担子可不轻,处理起有关担保的事情时务必保持小心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