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众多
保险合同的规定当中,保险公司对于索赔的
诉讼费用通常不予支付。
这一操作背后拥有多个原因支持,具体归纳如下:第一点,保险条款中的具体内容可以说是决定性的因素。
许多保险协议将会明确指出,诉讼费用并不包含在保险权益的理赔范围之内。
而其次,就保险理论本身而言,诉讼费用并不是由
保险事故直接引发的必然损失。
保险的根本宗旨在于填补
被保险人因为保险事故所引起的直接
经济损失。
再者,从考量成本与风险分摊的观点出发,诉讼费用的承担乃属于法律在权衡各方面
权利义务的过程中所达成的一致意见。
如果将诉讼费用一概纳为保险权益
赔偿的范畴,那么无疑将会增加保险公司的运营成本,使得保险费率发生变动,从而给所有的保单持有人带来负面的影响。
然而在此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倘若保险合同面临着歧义性问题,或是保险公司未能充分履行免责条款的明确说明义务,被保险人有可能有权要求保险公司负担相应的诉讼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