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云南省地区,对于饮酒以及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的行为所适用的
处罚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饮酒驾车,即指驾驶员在摄入任何含酒精饮料之后,仍然继续
驾驶机动车辆,其体内血液中的酒精浓度必须大于或等于每百毫升20毫克,但同时又必须小于每百毫升80毫克。
对于此类
违法行为,将被处以暂时扣留六个月的
机动车驾驶证,并且还需缴纳一千元人民币到两千元人民币之间的罚款。
如果驾驶员因为之前的饮酒驾车行为而受到过处罚,那么他在再次饮酒之后再进行驾驶的话,将会面临十天以内的
拘留,同时还要缴纳一千元人民币到两千元人民币之间的罚款,以及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严厉惩罚。
醉酒驾车,即指驾驶员在摄入任何含酒精饮料之后,仍然继续驾驶
机动车辆,其体内血液中的酒精浓度必须大于或等于每百毫升80毫克。
对于此类严重违法行为,将由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采取
强制措施,直至驾驶员清醒为止,然后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其
刑事责任。
此外,驾驶员在五年之内都不能够重新获得机动车驾驶证。
如果驾驶员是在醉酒状态下驾驶营运机动车的,那么他在十年之内都不能够重新获得机动车驾驶证,即使重新获得了机动车驾驶证,也不能够再驾驶营运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