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审判
刑事诉讼过程中,缺乏被害方谅解书往往无法立即获得
司法机关的不
起诉裁决。
裁定是否予以起诉需要全面考虑到诸多复杂的因素。
譬如说,
犯罪的犯罪性质、情节的严重程度如何;以及
犯罪嫌疑人是否具备
自首、
立功等法律规定的从轻或
减轻处罚的情节等等。
尽管谅解书能够在某种程度上体现出
被害人的态度以及社会矛盾的缓解状况,然而它并不能成为决定是否予以起诉的唯一衡量标准。
如若
犯罪行为本身性质极其恶劣,社会危害性极高,即便没有得到被害人的谅解,
免予起诉成功的可能性仍然极低。
反之,倘若
犯罪情节相对较轻,危害程度不高,即便是没有获得谅解书,也是有可能被检察机关不予起诉的。
然而总的来说,谅解书在
刑事案件中的作用尤其凸显,对案件审理结果与
量刑实体有着相当积极且显著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