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最长期限为十二个月。当
取保候审期限即将届满之际,被取保候审人员可向执行机构,即担任当地执行任务的派出所
递交书面申请,申请解除对其的取保候审。在通常情况下,倘若案件已顺利完成侦查、
审查起诉工作,或是经审判结案,且确认无需再度进行取保候审,则执行机构将自动解除对
当事人的取保候审措施。然而,若在此期间内,被取保候审人员严格遵守相关法律
法规,并未发现任何新的
犯罪行为等,那么他们本人、
法定代理人、
近亲属以及辩护律师均有权在
期限届满之前提出
解除取保候审的申请。执行机构将会在收到申请之后的七日之内做出相应的决定。总而言之,具体申请解除取保候审的时间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进展情况以及被取保候审人员是否遵守相关规定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