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他人财产擅自据为己有,此种行为在法律上被定义为
盗窃罪。盗窃罪的特征在于,
行为人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秘密手段获取他人公私财物,且其数量或次数达到一定程度。此外,若行为人在实施盗窃过程中携带了武器或工具,或者在他人住所内进行盗窃,亦或是在公共场所进行
扒窃,都将被视为盗窃罪的一部分。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下,对于盗窃公私财物的价值,有着明确的划分和界定。具体来说,当
盗窃金额介于人民币1000元到3000元之间时,应被视为“
数额较大”;当盗窃金额介于人民币3万元到10万元之间时,应被视为“
数额巨大”;而当盗窃金额介于人民币30万元到50万元之间时,则应被视为“
数额特别巨大”。在实际事例中,对
偷车者的
量刑将会依据涉案车辆的价值、
犯罪情节以及
犯罪嫌疑人是否认罪悔过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即使盗窃车辆的价值尚未达到上述较大标准,但倘若行为人已经进行了
多次盗窃活动,也有可能被认定为犯有盗窃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