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在
民事诉讼过程中,法院并非必须将
传票同时交付给原、被告双方。实际送达传票的时间往往受到法院工作排期以及具体案件状况的影响。通常来讲,法院会依据
案件受理的先后顺序以及相关程序规定,分别向原告与被告下发传票。然而在部分较简明或紧急
类别的案件中,也有可能在相对较短的期间内向双方向对方送达传票。传票传递的主要宗旨在于告知
当事人有关参加
诉讼活动的具体日期、场所等关键资讯,从而确保当事人的
诉讼权益得以充分保障。若您对传票送达存在疑虑,我们建议您密切关注案件推进,并
保证通讯渠道的顺畅无阻,以便能够及时接收到来自法院的相关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