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自
离婚调解书正式生效之日起,将无法对其进行再次审查了。然而,在某些特殊场合中,例如当调解过程中存在显而易见的非自愿性因素或调解协议的具体条款明显违反现行法律规定等情况时,您有权在调解书生效满六个月之内向负责审理此案的
司法机关提交再审请求。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再审请求的审核标准极为严格,您必须提供充足且有力的
证据以及合理的理由以支撑您的
申诉观点。此外,即使您提交了再审请求,也并不意味着必定能够得到受理,只有在法院经过深入调查与评估之后,确认原判决确实存在错误或者满足法定再审条件时,才可能启动再审程序。总而言之,对于离婚调解书的再审请求,其所涉及的条件及期限都有着严格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