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车者在
缓刑期内再次醉酒驾车行为并不视为
累犯。累犯乃是指故意实施
犯罪行为且因此被判以
有期徒刑及以上
刑事惩罚的罪犯,他们在
刑罚执行完毕或获得赦免之后的五年内,又再次重蹈覆辙、触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行为。然而,醉酒驾车乃构成
危险驾驶罪的主要原因,该
罪名的
法定刑罚为
拘役并处以
罚金,这与累犯中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要求并不相符。然而,当醉酒驾车者在缓刑期间再度醉酒驾车时,便严重违反了
缓刑的相关规定,应当立即
撤销缓刑,对其新犯下的罪行进行审判,将前罪与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按照
刑法的规定,综合考虑后决定执行的刑罚。在此种情况下,醉酒驾车者将会面临更为严厉的
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