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制汽车责任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的伤者
赔偿问题,存在着一个特定范围内无需根据
肇事方责任进行理赔的特殊规定。
交强险责任限额被明确划分为有责与
无责两类状况。
在涉及有责行为的情况下,伤者赔偿限额高达人民币180,000元;而在无责行为的情况下,伤者赔偿限额则降至人民币18,000元。
只要被保险
机动车在
道路交通事故中导致本车人员、
被保险人和其他
受害人的
人身伤害或
财产损失,并且该损失在交强险责任限额之内,无论事故中被保险人的责任程度如何,保险公司都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在限额内对其进行赔偿。
然而,若损失超过了交强险责任限额,那么超出的部分将按照事故中的责任比例由各方
当事人共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