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未明确约定归还期限的
借款合同(即所谓的“借据”),
借款人有义务无条件地随时承担还款责任,但是这并不是说
出借人可以不计代价地任意反复催促借款人还款。
在这种情况下,出借人需要给予借款人合理的时间去筹集资金进行偿还。
至于
逾期利息的问题,如果借贷双方在
签订合同时没有就借期内利率以及
逾期利率做出明确约定,那么当借款人未能按时履行还款义务时,出借人有权向其索取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得出的利息作为
违约金。
然而,如果双方已经约定了借期内利率却未对逾期利率作出明确规定,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出借人仍然有权向借款人索取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利率支付的
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
总的来说,具体的计算方式应当根据相关的法律
法规以及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所达成的协议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