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过度
防卫导致他人受到重伤所需承担的补偿责任方面,其内容主要涵盖了
医疗费用、
陪护费用、
误工损失费用以及残疾损失
赔偿金等几大方面。
就医疗费用而言,应当按照实际产生的医疗支出进行计算。
陪护费用则是根据护理者的收入情况与护理时间长短而予以确定。
至于误工损失费用,则是基于受害方的误工时长及收入状况而作出相应的判断。
至于残疾损失赔偿金部分,则需要根据受害者失去劳动能力的程度或
伤残等级,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从定残之日开始,以二十年为限进行计算。
然而,对于六十周岁以上的受害者来说,年龄每增长一岁,其应得的
赔偿年限便会相应地减少一年;而对于七十五周岁以上的受害者,其应得的赔偿年限则仅有五年。
除此之外,具体的
赔偿金额还需结合双方的过失程度、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多重因素进行综合考量。
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往往需要经过法院的审理与判决才能最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