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
伤害罪之事例在特定条件下可进行调解程序。
若致害结果仅构成轻微伤势,且
犯罪嫌疑人为真诚认错悔过态度,通过向
受害人支付损失
赔偿金以及表示歉意等手段获取
被害人谅解,并经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公安机关对此类情况可向人民检察院提出宽大处理的审判建议;而人民检察院则需对
犯罪情节提出从宽
处罚的裁判意见,供人
民法院参考采纳;最后由人民法院依法依规对罪犯实施宽大处理政策。
然而针对重伤甚至更高级别的
故意伤害案情,原则上则不宜引入调解程序。
此类重案因其性质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须依法加以严厉打击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
值得一提的是,调解过程只可能在
量刑阶段具有
减轻处罚的影响力,而不代表能够免于追究其
犯罪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