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医疗过错责任追究方面,医院所承担责任的比例主要受到医疗过错对于损害结果的关联程度的影响。
然而,这一关联程度的确立需要借助于专门的医疗鉴定机构进行严谨而科学的分析与评估。
通常情况下,如果医院的过失被认定为导致损害结果的主要成因,那么医院将承担相应的
主要责任,其中责任比例大致在60%-90%之间浮动;倘若医院的过失与损害结果具有同等重要的关系,那么其应承担的责任比例大约在40%-60%之间;若医院的过失仅为导致损害结果的次要原因,则其所承担的责任比例大约在20%-40%之间;至于医院的过失在损害结果中所占比重较轻的情况,其所承担的责任比例则会降至10%以下。
然而,实际责任比例的确定过程相当复杂,需要全面考虑到医疗行为的过错程度、损害结果的严重性以及患者本身的疾病状况等多重因素。
最后,责任比例的裁定必须严格遵循相关的法律
法规并以具体的鉴定结果作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