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
欺诈行为的
刑事事例中,对于
涉案金额的认定,主谋通常以其直接参与实施的所有
诈骗金额为标准进行衡量。
而
从犯的涉案金额则应当根据其实际参与的诈骗活动来确定。
然而,在
共同犯罪的事例中,部分从犯的角色相对较次要,情节也较为轻微,因此,他们的涉案金额可能会得到适度的减轻处理。
举例来说,如果主谋策划并执行了多起诈骗活动,累计金额高达100万元人民币,而从犯仅仅在其中的少数几次行动中发挥了协助作用,涉及金额为20万元人民币。
在此种情况下,主谋将被视为诈骗金额为100万元人民币,而从犯的诈骗金额一般会被认定为20万元人民币。
但是,在
量刑过程中,会考虑到从犯的身份,给予相应的
从轻处罚。
关于具体的金额计算以及
定罪量刑的问题,需要全面考虑各种相关情节和
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