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国内,关于
盗窃罪额度的评估标准,依据各地经济发展现状以及相关法律
法规的深化程度,存在差异性。
通常情况下,凡盗取公私财产累计价值在人民币30,000元到100,000元之间者,应该被视为“金额巨大”;对于那些盗窃行为导致的公私
财产损失价值达到300,000元到500,000元以上的事例,理应被确认为“金额特别巨大”。
然而在此基础上,我们还需关注另外一点——即各省级行政区划单位,如省、自治区及直辖市级别的高级人
民法院及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土区域经济发展实况以及社会治安稳定系数,在上述的额度规定范围内,确定出符合本地实际需要的数额标准,然后上报至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