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曾预见或明知故犯的情形下对他人提供协助以推动网络
欺诈活动,原则上并不构成诈骗罪的
共同犯罪。
然而,法律对于是否“知情”的判定并非仅仅基于个人的陈述,而是需要结合多种客观事实进行全面评估。
若您所提供的协助行为在常态环境中足以使人们意识到其可能涉及
违法犯罪,那么便有可能被视为“应当知情”。
例如,协助行为显著反常,酬金设定明显不公道,或者对方提出明确要求您采取故意隐瞒信息、
伪造事实等手段协助其从事非法活动。
然而,若能够确凿地证明您对对方的诈骗计划全然无知,并且行为举止符合常规常规和合理范围,那么通常将无法被裁定为
犯罪嫌疑人。
然而,如若存在充足
证据证明您本应对其行为
涉嫌犯罪负有知情义务,那么仍有可能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承担风险。